新传书院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量:124


新传院团〔20218


新传书院项目管理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新传书院创建于2021年,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发起成立,新传书院综合空间、社区广场、新传书院项目管理中心由大学生新闻宣传中心统一管理。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承“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和“学生在哪里,育人阵地就在哪里”的理念,依托中区五栋学生公寓,聚焦思想教育师生交流文化活动生活服务等四大功能,建设实体书院,探索“专业+书院制改革”,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切实打通育人“最后一公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组织架构

在大学生新闻宣传中心的基础上下设“新传书院项目管理部”,由新传书院项目管理部部长统筹管理。

第三条 任务分配流程

1. 由指导老师或主任下达通知,部长统筹安排。

2. 由部员在例会上提出活动选题,部长筛选总结后交由指导老师及主任在新闻中心例会上,发布选题经大家商讨后确认活动具有较高可行性后,开始策划组织活动。

3. 项目管理部负责活动策划,其他部门配合组织活动及宣传报道工作,活动日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部长安排。

第三章 活动策划

第四条 开放日

1.新传书院开放日定为每周四12:00至20:00。

2.开放日时分四个时间段,每个时间段按照值班表(附件1)安排两人值班。

3.开展活动前要有具体的活动策划方案,分工明细,如有需要可与志愿者协会对接招募活动志愿者。

第五条 活动开展

4.开展的所有活动皆是正向引导。

5.活动报名者皆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6.开展活动前要有具体的活动策划方案,分工明细,如有需要可与志愿者协会对接招募活动志愿者。

第四章 场地管理

1.每周四开放日值班同学对办公室进行打扫整理。

2.活动开展结束后,由部门成员或活动志愿者清理活动现场。

3.活动场地外借时,由活动方保证不对公共设施造成损坏,并安排部门工作人员到场值班,确保活动有序进行并提高警惕避免出现寝室安全问题。

4.场地借用需由借用方打印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新传书院场地借用申请》(附件2)交由一号教学楼421办公室盖章后交给项目管理部部长方可正常借用。如需使用音箱、投影仪等设备需在借用申请表上“备注”一栏注明。


附件1

新传书院开放日人员值班表

时间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第十周

龚杨依

杨钰康

李睿

李彦霖

曾雨希

胡晓曼

王喆琪

熊颖

第十一周

谢莹莹

甘乐

杜雨晗

苏婷

吴栋

皮兴怡

李瑞鑫

李佳欣

第十二周

王玙

龚杨依

杨钰康

李睿

喻梓欣

曾雨希

胡晓曼

王喆琪

第十三周

李彦霖

谢莹莹

甘乐

杜雨晗

熊颖

吴栋

皮兴怡

李瑞鑫

第十四周

苏婷

王玙

龚杨依

杨钰康

李佳欣

喻梓欣

曾雨希

胡晓曼

第十五周

李睿

李彦霖

谢莹莹

甘乐

王喆琪

熊颖

吴栋

皮兴怡

第十六周

杜雨晗

苏婷

王玙

龚杨依

李瑞鑫

李佳欣

喻梓欣

曾雨希

第十七周

杨钰康

李睿

李彦霖

谢莹莹

胡晓曼

王喆琪

熊颖

吴栋






附件2

新传书院场地借用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人信息

姓名


联系方式


学号


所在院(系)


申请时间


活动内容


活动日期


时间段


备注




申请人签字: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