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传院学〔2022〕3号
新闻与传播学院
关于印发《班级晴雨表管理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拓展学生学习生活情况收集渠道,从学生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反应”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心情和情绪,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班级晴雨表是反映学生日常的真实心情、情绪的预报表,是管理人员知晓学生情绪状况的反馈表,用于辅导员及相关负责人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一般每两周更新一次。
第三条 各班心理委员应秉持保密和如实上报原则,于每双周周四17:00前,在“高校学生心理健康管理与服务平台”上更新一次班级晴雨表,并在心委群内接龙回复“收到,已填”。
第四条 学院心理协会会员管理部应于每双周五12:00前,检查督促心理委员填报班级晴雨表情况,发现未及时更新的班级要及时的催促,并提醒辅导员老师及时批阅、研判。
第五条 辅导员应及时审核与批阅班级晴雨表,密切关注情绪异常学生。
第六条 学工办助理应每月对表格内容进行汇总、上报,检查班级晴雨表运行情况,反馈给心理健康板块负责老师。
第七条 学院心理健康辅导站将班级晴雨表填写情况纳入优秀心委评选考核内容。
第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心理健康辅导站负责解释。
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