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限定性捐赠项目最新政策和资金使用规范(2022年11月版)

发布: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量:659

限定性捐赠是指捐赠者指定用途的捐赠。现将争取限定性捐赠项目最新政策和资金使用规范梳理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引进捐赠奖励办法(修订)鄂二师院行发〔202045

https://wjcx.hue.edu.cn/2020/1217/c12008a123089/page.psp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https://xyh.hue.edu.cn/2018/0628/c11279a59758/page.htm

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管理办法(201911月修订)》

https://xyh.hue.edu.cn/2018/0628/c11279a59759/page.htm

二、捐赠奖励

1.对单位奖励。指由各教学学院、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直接联系的捐赠到账金额奖励,奖励起点为单笔到账金额人民币10万元限定性捐赠按到账金额的6%奖励;非限定性捐赠按到账金额的10%奖励。

奖励教学学院、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资金,40%作为单位发展经费,60%作为奖励经费,用于奖励为引进捐赠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2.对个人奖励。指由个人直接联系并落实的捐赠到账金额奖励,奖励起点为单笔到账金额人民币5万元限定性捐赠按到账金额的8%奖励;非限定性捐赠按到账金额的12%奖励;由个人介绍引荐、学校出面达成的捐赠,按到账金额的4%奖励。

按照国家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三、项目实施

(一)协议签订

基金会对捐赠人提出的意向捐赠项目进行审核,在与捐赠人就意向捐赠项目达成一致后,在向基金会进行捐赠登记以后,须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捐赠协议模板见附件1)。

(二)项目立项

限定性捐赠项目在完成相关协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签订完毕后,项目联系人须配合基金会项目管理人员完成立项工作,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申请书》(附件2)。

(三)招标采购

1.公益项目(货物、工程、服务)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实施,参照学校相关制度据实报销。

2.公益项目(货物、工程、服务)预算金额1050万的,由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所在单位组织询价并实施,报销时提供询价依据、相关合同等据实报销。

3.公益项目(货物、工程、服务)预算金额50万以上的由教育发展基金会委托学校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采购。

(四)合同审批

1.1万元以上分散采购须签订正式采购合同。

2.拟定合同后,按要求走线上OA程序进行审批。

3.合同中须明确付款方式,发票抬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五)项目验收及资产入库

1.资产管理规定。基金会资助学校公益事业发展的捐赠物资、购置仪器设备等均由学校资产管理部门,按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捐赠人对捐赠资产有使用指向的,要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划拨使用。

2.组织验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验收表》(附件3),组织3人以上的验收小组(捐赠的配比资金属于财政性资金,需先进行验收申请,提供验收申请表、OA采购审批、OA合同审批表、合同原件4项材料。申请批准后,组织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参加验收小组,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按合同约定进行全面验收,给出验收结论,并签字确认。

3.资产入库。联系学院资产管理员,根据发票、合同、验收报告等资料在学校资产管理平台上填写详细信息,上传资产照片、发票、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4项材料,打印资产入库单报资产管理处审核。

入库流程:https://xcc.hue.edu.cn/2019/1114/c866a79319/page.htm

(六)财务报销

1.捐赠项目的责任单位在使用捐赠款前,须向基金会提交《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经费使用申请表》(附件4,注明金额和用途(金额和用途应与《申请书》中的项目用途和资金使用预算相符合),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责任单位公章。

2.粘贴单须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票据报销粘贴单》(附件5按照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粘贴发票,准备好经费使用申请表、捐赠项目申请书、项目验收表、资产入库单等附件材料,报基金会报销。

 

附件:1.附件1:捐赠协议书模板.docx

2.附件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申请书.docx

3.附件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验收表.docx

4.附件4: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docx

5.附件5: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报销粘贴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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